朱市長您好:
我是個新北市的老市民了,去年有幸成為一對雙胞胎的爸爸,養兒育女的辛苦過程,除了讓我知了父母恩,也讓我開始注意相關的政策與新聞。今(7/16)日參加三重區新永福幼兒園於三重區體育館舉辦的畢業典禮,才到了體育館門口,原本愉快且期待的心情,一瞬間就落到了谷底,這個門進也不是出也不對。
內侄今天從新永福幼兒園畢業,除了是畢業典禮外,也是該單位的成果展,今日我和內人帶著一對不滿一歲的女兒到三重區體育館,一方面共襄盛舉,一方面也讓女兒們接觸一點藝文活動。帶著一對雙胞胎出門不是件容易的事,所有的父母們有的行當,我們不但一件也不能少,甚至還要加倍。就當我們帶著基本的奶粉和開水,一踏進體育館的大門,新永福的老師(我無法確認她們實際的職務,姑且就一律尊稱為老師)就告知必須把飲料寄放在一樓。
雖然是第一次進到三重區體育館,但其他單位的演藝廳以前也是偶爾去過的,演藝廳內禁止飲食的規定,我並不陌生。所以當新永福的老師這麼說的時候,一開始我也沒覺得怎麼樣,但幾秒後,身為新手爸爸的我才反應過來,我的袋子裏雖然沒有飲料,但有二瓶準備要泡奶用的開水和冷水。所以我再次向新永福的老師,確認準備要泡奶用的開水和冷水,是否也不能帶?新永福的老師表示是這是「館方規定」,雖然這樣的回答相當的令人無法滿意,但經驗告訴我,這樣的情況多說無益,於是我便不再和新永福的老師做進一步的討論。
後來我確實在三重區公所的網站上找到《新北市三重區綜合體育場館使用管理收費須知》,其中第十條第十款如下:
「演藝廳場地為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水進入之場所,(略)......並應於活動時間內指派專人於一樓入口大廳負責管制及代客保管工作。 」
對於此條文,我有三點不明之處,還請朱市長指教:
一、如果連開水的禁止攜帶,為何在體育館內一、二、三樓,皆設有飲水機?還大費周章要求管制?
二、在建築物內,演藝廳外其實還有許多自由空間,通常表演也都有休息時間,於一樓入口大廳管制,是否確有其必要性?
三、放在開放空間代管的飲料,之後喝了如果出了問題,責任如何釐清?
這樣的條文容易造成使用單位與參加民眾的誤會,希望朱市長能責成相關單位改條文內容,使之更合乎時宜,讓新北市成為更現代而國際化都市。
後記:
當下我確實是把帶去的開水和冷水留在了一樓,但是心中是充滿著不滿和疑惑。這篇文章的縮短版也寄到了市長信箱,希望能夠有些改變。
但其實我並不在乎條文改不改,新北市會不會更現代化。我最心痛是,小朋友還不到一歲,餓了卻得要忍著,等爸媽從三樓走到一樓,領回開水,才能開始泡奶,而我們的幼教老師卻只能回「館方規定」,我實在忍不住提醒了她們,如果連她們都不能爭取孩子的權利,生育率那麼低,她們會是第一個沒工作的。也許你會問為什麼不用飲水機,很簡單,我還是相信我家裏帶來的水,而且當一人手上手上抱著一個小朋友的時候,飲水機並不好操作。
就像文中說的,當了爸爸,才開始留意到,其實我們的環境對孩子(和孩子的父母)並沒有那麼友善。政府拚命要企業加薪,是不是也同時想想什麼,是不是真的給孩子一個好的環境?比如:公共托嬰中心,三胎(不是三胞胎哦)是有優先權,但雙胞胎沒有。三胎真的都比雙胞胎需要托嬰嗎?
觀念的改變帶來的力量,可能會比任何的政策對孩子給有幫助。
更新(8月25日):
過了一個多月,依然沒有收到來自朱立倫市長或相關單位的任何回覆。對於這個結果並沒有感到太意外,基於不想大砲打小鳥的原則,也沒有再把事情搞更大。想看到鳳蝶,就在院子裏種柑橘類的植物;想看到螞蟻,就在地上撒些糖。環境對了,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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